日期:2018-05-18 来源:中国五冶技工学校
四川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,就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,围绕“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,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”这一主题接受访谈。
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指的是:一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,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;二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;三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;四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。
“四种形态”体现了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理念,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,实际上是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!“四种形态”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,无论是苗头性问题还是轻微违纪乃至重大违纪违法,都提出相应纪律要求,其核心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,保护干部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要提高认识,加强对干部的纪律要求,在日常监督执纪上运用好“四种形态”。
“四种形态”是反腐斗争的延续。反腐不能仅仅停留在惩戒、打击的层面,要彻底肃清腐败现象,必须追根溯源,这个源头就是思想意识,而纪律就是除法律之外的规范人的思想意识最有效的手段。“四种形态”充分考虑到性质情节、觉悟态度、整改实效等因素,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,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。